在处警现场,嫌犯一直持刀追赶警察、砸车,包括最后手持凶器连续刺伤多名警员,但在现场我们却自始至终没有听到正义的枪声。这种情况也许在中国早已司空见惯,但却总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在昨天的文章《这位女律师颠覆了我对这个职业的认知》中就提到,《中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早就说得很明白: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那么警察在接到如此危险的警情时,为何没有配备武器?
是没枪?
是领导不让发枪?
为什么没有带枪,或者就算带了枪也不敢用枪,这里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长期以来,那些令人心惊肉跳、心潮澎湃的媒体们逢警必炒,不断制造各种负面舆论来攻击抹黑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三个交警持棍形物打死一个肇事司机就是很典型的例证。在他们的眼里,警察执法应该是一脸的微笑,声音不超过40分贝,面对嫌犯不听指令的,最好能跪下来求他配合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不能高声吼叫,不能一脸的不开心,不能与嫌犯有冲突,不然轻则是嫌犯与警察发生搏斗、厮打,重则就是暴力执法(参阅年度神判决)。不能用警棍,也不能用催泪剂,更不能开枪,否则你们就是执法过度,没有人性,轻则在网上把警察骂得狗血淋头,当事民警被处分,重则撤职、开除甚至被判刑(参阅张磊案)。
很多形形色色的人,每天都期待着警察流血甚至牺牲,他们不愿意看到警察有枪或开枪去制止恶性犯罪,他们终日忙着为各种犯罪洗白描红、鼓励纵容(不知道有没有人说这起案件中的连母亲和女儿都下毒手的凶犯是不是官逼民反了?),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煽动让警察不敢强力执法,让更多的凶犯敢于铤而走险,让更多守法公民受到伤害从而更痛恨这个社会,然后这个社会越来越乱......只是,我很想问问:面对尖刀,警察没有了枪,他们的生命靠什么来保障?要知道,警察也是有血有肉有老有小的凡夫俗子,面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犯罪分子的命真的比守法公民的生命重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