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们关注了一整天的“年初三买烤鸭”事件,终于尘埃落定了。
刚刚,内蒙古警方发布了《情况通报》,各位感受一下:
对于这则《情况通报》,水母的评价是:非常到位,不能再到位了。
俗话说得好,“一万个人心目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那么对于这则《情况通报》,水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
以水母高考语文147的水准,水母现在非常自信的公布“水母版阅读理解”答案:
没错!我们就是年初三去买烤鸭吃了,合理,合法,合规!
民警同志们日夜守望万家灯火,守护岁月静好,可惜,总是有极个别群(jian)众(ren)不(mei)够(shi)满(zhao)意(shi)。
某些媒体的监督我们见识到了,也已经习惯了,这次没能坑害我们的民警,让你们失望了,抱歉。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水母要说的全部内容。
接下来,为了防止还有个别读者朋友家里断网,不知道水母在说什么,特意补充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至于已经知道事情全过程的同志们,可以直接跳过后面的事件回顾,咱们留言区见!
事件回顾
2月22日,内蒙古晨报报道:“巴彦淖尔3名民警值班期间公车私用买烤鸭”。
以下是事件被报道后,网友们的反应: